日常生活中,小朋友經常不聽話,想耐心與他們對話,他們又會嫌煩或無耐性聆聽, 你的第一反應是否直接說出「你總是不聽話!」、「做不完就不準上網!」、「你沒救了!」等話?
非暴力溝通(Nonviolent Communication)的創始人盧森堡博士(Marshall Rosenberg)是一位美國臨床心理學家。他年少時目睹了一場造成死傷的種族衝突,加上在校受歧視與欺凌的經歷,這引起他對研究人類心理的興趣,想了解人與人之間不能好好相處的原因。 畢業後,他致力研究,直到 1960 年代完成這套非暴力的溝通模式,並在最初期用在解決一些敵對部落之間的衝突。及後漸漸被廣泛應用在不同領域,其中包括親子溝通。
現今大多數父母未必會對孩子進行體罰,但在非暴力溝通模式下,暴力並非只限體罰,懲罰、引起對方的罪惡感、讓對方感到羞恥和否認自己的責任都屬於「暴力」的範疇。透過使用非暴力溝通,有助減少語言暴力,啟發同理心來改善親子溝通。最終目的是讓家長和孩子內心的需求都獲得滿足。
NVC的第一步:觀察 Observation
第一步是要區分客觀事實和主觀詮釋的不同。客觀事實指直接陳述自己所看到的人與事但不做任何批判,例如如實說出你觀察到對方在特定時間及場所的表現,而非「評論」表現的好壞。而主觀詮釋指自己把所觀察的事實直接連結到自己的期望,並作出主觀批判。例如:把孩子的打鬧詮釋成打擾你工作的寧靜,這主觀批判其實忽略了其餘角度的可能性(即孩子是否刻意想要騷擾你的工作?)。由此可見,主觀詮釋的溝通方式很容易給孩子貼上負面的標籤,為後續的親子溝通帶來困難。
第二步:感受 Feeling
想有效地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感受,第一步是先了解自己內在的感受。在說出客觀事實後,如實表達自身感受,也嘗試體會對方感受,展現同理心。孩子每天在家中看見父母顧着工作,而忽略自己,他們可能因此感到孤單,從而做一些引起父母關注的行為。這時候父母除了表達自己因工作被打擾感到生氣外,若能詢問孩子的感受,讓孩子感到被聆聽和接納,將為後續的親子溝通打好基礎。
NVC的第三步:需要 Needs
不論成人還是小孩,其實都有生理、安全、被愛、被尊重等需求。但採取批評、抱怨和指責的方式來表達自己需求(如:「你好吵啊,吾好煩我喇!」),容易引起對方的誤解或反駁。相反,當我們嘗試了解自己的情緒與需求,進而運用同理心去體會對方的需要時,便更易令對方理解或引起共鳴;特別是面對小朋友,他們更需父母的協助,去了解雙方情緒背後的需求,而非「估估下」。所以,下次被孩子打擾工作時,父母可使用NVC,説:「你大聲說話時,我會感到焦躁,因我現在需要安靜的環境工作。」或「我明白你感到孤單,想要我的陪伴。」。
第四步:請求 Request
經過觀察、表達或體會感受、理解需要後,父母便可向孩子提出明確的請求。注意,當請求愈清晰,孩子便愈容易明白自己應該做甚麼或如何改善。以明確的請求取代概念性的請求,例如以「你能在旁邊自己玩住...先嗎?我需要先完成我的工作才能陪你」代替「你可否不要煩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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